第十八章 悠闲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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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迟日记:第十五日,今天遇到了师父萧念,还有一个小师哥林悟究。小究是个超有趣的孩子,堪比蜡笔小新!只是我在小究身上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疤痕,在他的屁股上有一个‘田’字的疤痕。不知道是怎么弄的。】
“小究!故事好听吧。”林迟和小究面对面坐着道,“故事好听就得把银子给我,咱们刚才说好的啊,你可不能耍赖哦!”

“叫我师兄!”小究从怀里拿出一块大银子,没好气的对林迟道。

“师哥。给我吧。”林迟说着就去抓小究手里的银子。

小究把手往旁边一挪,认真的道:“是师兄,不是师哥!”

“还不是一个意思嘛!”林迟笑呵呵的道,“师兄,师兄,我的好师兄!”

小究这才把银子给林迟,他没怎么注意,自己怀里的银子已经大半都给了眼前这个大师弟,他睁着兴奋的目光亲切的看着林迟,注意力全部都被林迟稀奇古怪的故事吸引住了。

林迟已经拜了萧念为师,拜完师,小究往林迟面前一站,便让林迟喊他师兄。林迟没想到拜师也能拜一赠一,虽然嘴上喊小究师哥,但心中却打着打小师哥身上的银子,他要银子也不为别的,就是尽快凑足银子,把三亩黄田十年的税交上,他可不想因为每年交黄田税,浪费时间去种地,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林迟边对小究讲故事,边偷偷往师父萧念那里看去,看见师父虽然正在假装思考问题,但看师父坐在椅子上的姿势,也是在偷听自己讲故事,顿时心中窃喜。哈哈,师父您老人家也喜欢听这些武林大侠的故事,这下您总不会急着要走吧。

林迟要求师父收自己为徒,全凭他叽里呱啦讲一堆貌似神秘的道理,师父是不为所动的,还是有关习武的故事对师父有用。他就是靠这些武学大师的感悟,才说服师父收下他的,为了进一步稳定师父留在自己身边,他便对小究讲起了好玩的武林故事。一来可以把小究身上的钱弄到自己手上,二来可以留住师父,一箭双雕,这样自己就能安心的有时间学习武术了,何乐而不为。

“小师兄。我现在给你讲一个‘张三丰’的故事,讲完这个,我再给你讲一个‘达摩’的故事。这个张三丰啊,出生在一个……”林迟边给小究洗澡,边说道。他这个师弟当的,几乎成了小师哥的奶爸,谁让小师哥手里有大把的银子呢!

“小师哥,不,师兄。你的屁股上怎么有一个疤啊?怎么还像是一个‘田’字?好有个性!”

“师弟,个性是什么东西?!”小究捂住屁股上的疤痕道。

“就是说你很讨人喜欢!”林迟拨弄一下小究的**,“快说!你屁股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好像是烫的……”

※※※※

来到这个已有世界一月有余,林迟对莘子县的环境大为赞叹,山清水秀,景色怡人,尤其是这里的水,仿佛活过来一般,潺潺溪流,到处都有水,但并不泛滥,像是有一个超有善心的小龙女住在这里似的,水的秀气,浸染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

早晨起来跟着师父学武,白天买东西看书,指示两个兄弟帮他做事,鼓捣一些试验,晚上给小究方寸山李如进师父讲故事,深夜睡不着觉,再接着看书或者做试验。没事的时候上街溜达溜达,喝喝茶听听曲,日子过的相当的充实,他也很享受这种学习的生活。

这里的鱼虫鸟兽,可爱的让人不忍心去碰他们。林迟发现这里的大部分鸟儿,并不怕生人,有次他在小院里看到一群鸽子,他走到一群鸽子中间,那些鸽子并没有吓得飞走,而是围绕在他身边呼啦着白色的翅膀,他开心的像一个孩子一样,手里盛着谷米,喂食身边的鸽子,喂了一会儿,还引来了几只麻雀,落在他的手臂上,肩膀上,不时的飞到他的手心里捉走一两粒谷米,然后再飞回到他的身上。

可惜的是,那次当林迟正忘记自己是一个人类,与大自然忘我的亲近的时候,李如进和方寸山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拎着两条鱼,以及一篮子奇怪的果子,两人大呼小叫的,把鸽子麻雀都吓走了。林迟的不悦,很快被饭桌上味道鲜美的鱼代替了,做的鱼只是放了些葱花,但做出来的鱼肉鱼汤,却令林迟食指大动,天然绿色无污染的鱼就是好吃。

唯一令林迟不舒服的事情,只有两件,一件是那三亩黄田,衙门里判他种植十年,或者说要交十年的三亩黄田的税。他早已指示方寸山拿着银子去交黄田税,他也没时间去管方寸山是交给亭长,还是交到衙门,会不会找王智达曾轶帮忙,把十年三亩黄田税消掉。

手里的三百两银子,买了一座很好的院子,又买了一些家具,已经花掉七七八八。箱子里的银子和半箱子铜钱,林迟清点了一遍,按银子计算,也就二百两银子,拿出一部分花销,剩下的大部分,他决定留着做试验用。

另一件事就有点有趣了,如今生活在这里,不愁吃不愁穿,环境也优美,非常适合安度晚年,只是他正值青春,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现在他最想要的是一个姑娘,一个贴心的妻子,一个服侍他的娘子。他的好奇心本来就很重,因此,王家小姐扇子遮住脸庞的模样,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

若不是王家的墙头那么高,他早就翻墙过去,看有没有机会上演一幕罗密欧与茱丽叶。他拿着小石子,半夜跑到王家的高墙下,往小窗子上投石子,投石问路,可惜的是,除了引来春瓶秋盆的谩骂,没能得到什么。好在是在夜里,楼上的人看不清楚是谁仍的石子,林迟的脸红也没人能看到,这倒使他愈加觉得有趣刺激。

有时候幻想能使人生活的有盼头,有滋味,甚至是很好的动力。越是得不到,越是看不真切,越是觉得那是好的东西,美的东西,想要的**就更加厉害。但这些只是林迟在夜里排解孤独的时候,做的没头脑的事情。在白天他还真不敢这么做,有次在白天他想去仍石子,却发现自己的勇气只是在身体里蹦达,冲动了几次没能殃及体外,这使他十分佩服那天见到的那个书生,可做的那么的光明磊落。

毕竟书上写的东西,都是带有文学色彩的,不是与时俱进的。所以,林迟常常会出门闲逛,只有一件事情要做,就是游手好闲。这两天他迷上了说书,往茶馆里面一坐,说书人连说带唱,一张嘴巴加上一个不大的台子,各种有趣的故事便飞进耳朵里,享受在大脑里,不时哈哈大乐,多么的悠闲有趣!同时他还在学习说书人是怎么说书的,为什么那么简单的话,说了很多遍的故事,在说书人的嘴里,就能说的那么有趣,让听的人都笑个不停。学到后,正好可以用来给小究讲故事用。

去听书去的多了,林迟就被当作了常客,茶馆老板见他出手大方,又查了他的身份,了解到他只是一个街头混混,最近不知什么事发了财。茶馆老板便把林迟叫到后房,神秘的对林迟说,他还经营着一个地下茶馆,在那里吃茶,可以听到更加有趣刺激的故事。

林迟这么好奇的人,听茶馆老板说有这么一个地方,自然兴奋冲冲的去了。他到地下茶馆听的故事,确实是有趣的多,刺激的多,当然也**裸的多。说书人说的都是一些调侃皇家人物,戏弄有名人物的,不能在名面上说的野故事。其中,有关武昭国当朝之事,说的有鼻子有眼,有名气的是一个‘鼠妃出逃’的故事。

‘鼠妃’是指当朝天子顺意皇帝的淑妃,淑妃集三千宠爱于一身。通俗的讲就是,淑妃是个非主流,很有个性,皇上很喜欢,随即遭到**排挤,陷害,淑妃为了活命,只能逃出皇宫。出逃的时候,淑妃已是十月怀胎,将要临产。那天淑妃被追到宫墙下,突然天降祥瑞,平地起雷,出现一棵大树,撞坏了宫墙,助淑妃出逃。然后淑妃产下一子,乘坐天鸟飞走了,从此下落不明。

林迟听着说书人,说的天花乱坠,一会儿风,一会儿雨,只当是说书人的杜撰,也没往心里去,一并当成笑话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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