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孙中山的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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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根枯草看过《辛亥革命》,略知历史的半根枯草心中很是压抑,有些对孙中山的想法不吐不快。由于是冲动的产物,可能偏激,请诸君谅解。正统人士有看法,请一笑了之,半根枯草是无用之物,不会值得您批驳!
半根枯草声明:此言论是半根枯草的胡话梦语,请诸君看后一笑了之。胡话当不得真,不涉及政治观点,不代表半根枯草清醒时的言论,半根枯草不政治负责。

对中国近代落后动荡的根源大家们有正统的看法,而半根枯草梦到些上不了台面的另类看法――这梦语是:中国近代落后动荡的根源是近代中国革命家、爱国者太多,特别是自认救世主的伟**害无穷,他们以个人意志影响社会自然发展的进程。(半根枯草声明不是坚定马克思主义者,但同意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之言论,所以半根枯草认为以个人或者团体的意志做人定胜天的事是错误的。社会发展的的规律和自然规律一样不能违背,否则祸害无穷。)

近代中华的‘救世主们’都是狭隘的主义偏执狂,这些人往往大谈民主、自由,却容不下任何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在他们团体的内部更是不能出现反对者,一旦产生不同的思想,接下来可能就是思想上、**上的双重消灭,他们对待自己的战友往往比对敌人还要凶狠。‘救世主们’只有自己的主义,为了自己的主义可以牺牲生命,这个生命包括自己的和别人的,而更多是别人的,因为他们自己的生命要留着实现自己的主义。为了自己的主义还可以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这个利益包括领土和国家主权完整。为了达到自己执政的目的,他们往往是不择手段,比如所谓国父孙中山就是‘救世主们’的代表。对孙中山的不一定正确的看法如下:

1、近代祸乱的根源之一《临时约法》。

宋教仁的《临时约法》原稿我没有看过,但我相信是以当时西方法律为蓝本的,肯定不是孙中山修改后的四不像《临时约法》,因为宋教仁是深受西方影响的法学界人氏,又有很高的水准,不会拟出这样相互矛盾的约法。

我们抛开仓促出台的《临时约法》好坏不说,首先,它是典型的因人设法的工具主义倾向的产物,不是一种成熟、稳定的政治理念的实践,开创了民国‘玩政治’的先例。

孙中山是主张总统制的,也倾向于独裁统治,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只有他是最革命、最正确的,只有由他来独裁、实行他的主张中国才有希望。为了实行总统制,他与主张内阁制的同盟会另一巨头宋教仁发生过争执。在他任临时大总统时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执政,采用的也是总统制。《临时约法》开始设计的也是总统制,但知道袁世凯必将就任总统时,马上把《临时约法》当作工具,临时改弦易辙。在政体的设计中,既规定了总统的各项实际权力,又极尽可能地赋予参议院和国务院各种广泛的权力和实际的责任,以限制总统的权力,使得行政权力的划分极其混乱,成为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特殊的体制,是全世界独有是。

孙中山修改后的《临时约法》给袁世凯挖了一个大坑,也给中国的和平统一以及国家民族的振兴挖了一个大坑。这也开创了近代中华‘玩政治’的先例,可以说孙中山是近代中华‘玩政治’的鼻祖,给中国政治家树立了一个极坏的而且影响深远的典型。从此,民国政治圈内没了诚信这个词,成了政治玩家的俱乐部,以后的段其瑞等都是以孙中山为榜样,民国初南北对峙和‘府院之争’也来源于此,《临时约法》都是工具之一。

其次,它是同盟会一党之私的产物,却披着民主的外衣,开创了‘玩民主’的先河。一部左右国家政体、国体的法律,按说应该基本反映全体国民的意志,至少也要基本反映各政治派别的意志。而《临时约法》却是孙中山为首的同盟会把持的南京临时参议院仓促制定的,当时南京临时参议院的43名参议员中,同盟会33人,立宪派仅8人,就连代表最强势政治集团的北洋军阀势力的袁世凯的代表都没有人参加。这简直就是把立法当儿戏,这种儿戏的产物根本就不可能让各政治派别一致认同和遵守。而孙中山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因为,这是他为自己的救世情节和执政野心埋下的定时炸弹,只要执政者有违《临时约法》的意愿或结果,他就有再次革命的理由。这个炸弹虽然没有彻底炸倒袁世凯,但却炸断了中国和平发展的道路。

2、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二次革命’。

‘二次革命’的起因是宋教仁在上海遇刺,这段历史大家都很熟悉,我们受的教育是袁世凯所为,我收集了不少资料,这些资料不能完全排除袁世凯的可能,但另一个重大嫌疑人孙中山的嫡系陈其美的可能性更大。

首先是动机。与随时准备继续革命的孙中山不同,宋教仁主张调和南北,以堂堂政党之阵势、用光明正大之手段,藉选举取得政权。是袁世凯认为可以争取的人,在陆征祥辞去内阁总理时,袁世凯就曾请宋教仁担任内阁总理。可见袁世凯不愿让宋教仁当选内阁总理而谋杀说不过去,袁世凯缺乏谋杀动机。而因宋教仁整合同盟会各大派系组建国‘中国国民党’进行拉选。诸君注意:此时的‘中国国民党’是宋教仁以同盟会为核心、联合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派等党派为选举而策划成立的。虽然宋教仁在党内排在第三,但作为‘中国国民党’的策划组织者,他在国民党内的风头盖过了孙中山及其嫡系陈其美。而且宋教仁如组阁成功,随时准备继续革命的孙中山就很难再有出头之日,因此陈其美有作案动机。要说明的是孙中山为了得到党员的支持,他后来在日本又成立了‘中华国民党’,由此,足以证明孙中山在党内的地位受到影响,因此,不能排除陈其美受孙中山指使。

其次是证据。陈其美同宋案凶手应桂馨、武士英等都是共进社成员,同属国民党阵营,全是清一色的国民党党员,受孙中山的领导,是同进同退的,利益上关系密不可分。应桂馨是陈其美的密友,反清时代,陈其美经常在应家留宿,关系非同一般。辛亥革命后,应桂馨担任陈其美的谍报科长,孙文回到上海后,应桂馨又被陈其美派去负责接待和保卫孙中山。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即由应桂馨组织卫队,随行护卫。凶手被袁世凯收买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特别是二位凶手都被收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凶手武士英又是在陈其美控制下的上海的模范监狱里死掉的,陈其美又是搞暗杀老手,陶成章、徐宝山、夏瑞芳、郑汝成等等都是命丧他手。显然证据指向也是陈其美,同时不能排除受孙中山的指使,因为他也有**上消灭异己的习惯,做掉陶成章就是他的指使,另外后来也策划过对陈炯明的谋杀,并且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指挥军舰炮轰过广州城。当然这件事被历史学家颠倒黑白,变成了陈炯明炮轰广州城。

第三是宋案后的态度及行为。宋案发生后,袁世凯是坦然面对,提出要以司法手段解决宋案。而孙中山不顾黄兴等反对,跳开司法道路发动二次革命,孙中山为什么这样做,他是不是想掩盖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在二次革命期间,上海检察厅的很多原始档案都被陈其美的士兵有意捣毁,使真相难以查明。以上三点虽然不能肯定,但大家应该有个基本判断。

‘二次革命’的经过《中国革命史》里都有,我们都学过,就不说了。半根枯草的梦语里有《中国革命史》里没有的资料,好像来自百度百科,诸君可以查查看。‘二次革命’是孙中山以反袁为借口,实质上是为已争权力,是用革命的名义绑架全国人民,所谓的‘二次革命’根本不配叫革命。这个评价连大多数同盟会元老都认同。

蔡锷当时也毫不含糊地公开声明:‘宋案应以法律为制裁,故审判之结果如何,自有法律裁判。试问我国现势,弱息仅存,邦人君子方将戮力同心,相与救亡之不暇,岂堪同室操戈,自召分裂!谁为祸首,即属仇雠。万一有人发难,当视为全国公敌。’

老同盟会员梁漱溟,他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现在很清楚摆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势力的局面。至于说到助长这种武人势力的原因,却不能不责备革命先辈,他们无论如何,不应用二次革命那种手段。二次革命实在是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从此以后,凡是要为政治活动的,总要去奔走武人的门下,武人的威权从此一步一步的增长,到现在而达极点。’梁漱溟的总结一言中的,‘二次革命’――应该说孙中山是民国初武力为政争的始作蛹者,是中国几十年内战的直接责任人,定性为祸国殃民者也不为过。

3、比《二十一条》更卖国的《中日盟约》。

我们都知道袁世凯签订二十一条,出卖国家主权换取日本的支持。而史实是,二十一条只是日本单方面提出的,而并未被中国所全盘接受,而且当时也没有任何人与之签字。为此袁世凯做了很多外交抗争,包括有意将谈判内容泄露出去,以争取列强干涉。最终在日本不签约就开战的威逼下与日本签订了删削了第五号要求的《民四条约》。签约后,袁世凯还对在京官员说‘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袁世凯还命人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刷5万册,寄存在山东模范监狱。他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让世人知道日本人的罪恶了。’

日本以最后通牒压迫中国之时,黄兴、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听说日本的无理要求后,提出‘暂停革命,一致对日’,纷纷离开日本,准备与政府同仇敌忾!而孙中山却秘密与日本人暗中联系,发表把东北让给日本的言论,甘心接受比‘二十一条’更为苛刻之《中日盟约》,以换取日本的支持。其全文如下:中华及日本因为维持东亚永远之福利两国宜相提携而定左之盟约。第一条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第二条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第三条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军聘用外**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第四条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第五条相期中日经济上之协同发达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第六条与前项同一之日[目]的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外国。第七条日本须与中华改良弊正[政]上之必要援助且速使之成功。第八条日本须助中华之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建设健全之国家。第九条日本须赞助中华之改正条约关税独立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等事业。第十条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第十一条本盟约自签订之日起拾年间为有效依两国之希望更得延期。《中日盟约》内包括袁世凯誓死不从的‘五号七条’内容。

以上资料《孙中山年谱长编》里有涉及,签约时间是1915年2月5日,签约人是孙中山与陈其美,日方为前满铁株式会社理事犬冢信太郎和满铁社员山田纯三郎。好像日本有史料原件公布,半根枯草愚笨记不清,诸君可百度一下,网上传出消息比我了解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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