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第二十三章酒馆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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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洁的月亮挣tuo积云的束缚,将大地铺的一片xue白。
酒馆门前的火炉上,水壶在“咿咿呀呀”的作响,斑驳的墙壁上,胡乱的涂鸦着一些价目表。红漆剥落的桌子,虽然破旧,擦的却十分干净。四五张破旧的桌子配上七八张破旧的长凳,成了酒馆的主要摆设。

破旧整洁的酒馆内只有一位客人,一位满脸憔悴,说不尽惆怅的中年酒客,他全副的jing神似乎只在酒上,志清和天叔进来的时候,他丝毫不知,沉闷的喝着面前的酒。

志清和天叔寻了中间的一处桌子坐下。

年迈的老板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两位应该是初次来小店吧!”天叔漫不经心的:“这座城市,我们也是初次来。”老板“哈哈”笑着:“有缘千里来相会,那便是机缘巧合了。”

他打完“哈哈”后,又接着:“小店本薄利薄,小酒小菜,一切实惠,不求赚钱,只求给小店的客人多些实惠。”志清淡淡的:“我们不是实惠人,你不用给我们实惠。”老板笑了笑:“本店酒菜,都是死价,什么客人到这里都是一个样。”

他仓促的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甩了下肩膀上的毛巾:“你们要些什么?”志清在挂着菜单的墙上扫了一眼:“两样小卤,一碟花生米,一坛曲酿。”老板愣了下:“店里的酒向来都是散卖,很少整坛卖,你们要一坛?”他接着又补充:“小店的酒是虽然自家酿的,但烈性十足,平常人最多喝半斤。”志清笑着:“那最好不过,快上。”

老板“哎”了一声,转过伛偻的身子。

很快的桌子上已有了:两样小卤,一碟花生米,一坛酒。坛子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水桶,水桶内也不知装了多少酒。老板放了两个小碗在桌子上,替他们斟上酒。志清大叫:“换两个大碗来。”

又很快,大碗里盛满了酒,志清和天叔对视着,端起碗一饮而尽。

老板笑嘻嘻的坐在柜台后,看着这两个酒鬼,他十分不安的想:这两个人喝完一坛酒后,会横着出去,还是竖着。横竖倒也罢了,千万莫要吐在他的店里。

巴掌大的碗,碗里的酒不停的干了又满上,看来他们已打算醉死在店里。

喝酒人通常无量,也许他们可以喝得下一坛,也许他们只能喝得一碗,喝得多少无外乎是心情使然。

志清从不知道原来自己很能喝,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但是他还清醒着,他清楚的听到,那边的酒客在要酒。接着他朦胧的看着店老板走了过去。

酒客颓废的声音:“再来两斤酒。”老板:“真是对不住了,酒已被那两位客人买完了。”酒客不耐的:“他们凭什么把酒买完了?”老板笑嘻嘻的:“因为他们能喝。”

酒客转过头,看了他们两个一会,他们喝的不快,但却端碗必干。

酒客站起身,摇摇晃晃的向门外走去,此地既然已不能借酒浇愁,留下便也没有意义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听到那边的客人叫:“朋友留步。”

志清拿起老板送过来的空碗,注满酒后:“一同喝如何?”酒客突然仰天大笑:“死都不怕,区区一碗酒又岂能吓得倒我。”他回过身,端起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

志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叫他,也许是因为他突然现酒实在太多,又也许因为他不想醉死在店里。

老板叹息着,静静的看着他们。

三个酒鬼,三个大碗,一坛老酒。酒干时,三个人一定会成为醉鬼。

酒客笑着:“两位跟我可是初次见面?”志清:“不错。”酒客冷冷的:“可惜,实在可惜!”志清奇怪的:“可惜什么?”酒客冷笑:“可惜你们跟了冷无二那个人渣,否则我们定然可以成为朋友。”志清:“现在还是可以。”酒客:“可以什么?”志清:“可以成为朋友。”

酒客意外的“哦”了一声,盯了志清和天叔一会。

他又问:“为什么?”志清:“因为你说的那个冷无二,我们刚刚听说。”

酒客怔住,忽然抬手打了自己一记耳光。

志清问:“你这是做什么?”酒客“哈哈”大笑:“狗眼看人低,你说该不该打。”志清也笑了:“不该打,该罚酒,罚三碗。”

酒客的眼睛里泛出了异样的光彩,似乎又回到了他年轻的时候。他年轻的时候,似乎也是如此的好友,如此的好酒。

他兴奋的:“于忠今日要和二位喝个痛快,二位高姓?”志清报了两人的名字。

三碗酒已过,似醉非醉的人说话总是带着些许的豪情,酒桌上的豪情,通常可以使人更能喝。

一坛酒也已渐渐的到了底。

店内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位年轻的客人,零落的客人占据了店内墙角的几张桌子,将志清等人裹在了中间。

老板走过去,依旧笑嘻嘻的问:“客人要喝点什么?”几个年轻的客人,凶狠的瞪起眼,老板甩了甩肩膀上的毛巾,讪讪的回到柜台后。

于忠冷笑着:“酒是好酒,人是佳友,只是这酒已不能再喝下去了。”志清谈笑自若:“这话怎么说?”于忠:“因为一群野狗闯了进来,坏了喝酒的心情。”志清笑着:“没关系,很快他们就会成为死狗。”于忠皱起眉头:“我的事希望二位不要插手。”志清点头:“绝对不插手。”于忠大笑:“那再好不过,先谢过二位了。”

野狗通常要比家狗来的凶猛,他们凶狠,毒辣,为了一个目标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人们在路上碰见野狗时,往往都会选择避开。

现在野狗已围了过来,志清却拉住了于忠,端起了酒碗:“喝酒。”于忠莫名的端起酒碗,仰头喝干。

身后一阵急促的刀具落地声,酒碗已空,已在桌上。

野狗已变成了死狗,被电晕的死狗,五个手持电棍的黑衣人正在将死狗向外拖。他们什么时候来的,没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

门外一辆垃圾车“轰隆隆“的推了过来,死狗被扔上车,垃圾车又“轰隆隆”的离去。去那里?垃圾站或者臭水沟,这些同样没有人关心。

店内又恢复了平静,除了站立着的五个黑衣人,就像什么事都没有生过一样。

五个人,五只电棍,五个绝对忠诚的广厦安保,无论是什么狗敢来广厦撒野,都会变成死狗,然后被丢上垃圾车,无情的推出广厦。

这会他们阴沉的目光,正在店内唯一的三个客人身上肆虐。

写在本章之后:我知道很多人,等我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其实我也很不耐烦,我很不耐烦的想要快点把这本预计有九十万字的小说写完,我刚满月的女儿哭得也很不耐烦,因为她的爸爸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老是不理她。

她已经满月了,我也可以很专心的来写小说了,这几天空闲的时候,我在想等写完后,我要把最早的几章校订一下,学习一下金庸老先生的敬业之风。当然那是后话。

感谢支持这本书的朋友,接下来我会抓紧时间更新,你们的支持将是我动力的源泉,同时欢迎大家加Q群,可以进行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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